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展览策划暨陈列设计培训班”的通知




                                                      文交流函〔201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加强全国博物馆展览策划与陈列设计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文物展览对外交流合作,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与山西省文物局承办的2016年“展览策划暨陈列设计培训班”拟于5月在山西大同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5月23日至28日(23日报到、28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山西省大同市瑞洲大酒店(地址:大同市云冈路1号,五岔路口北200米东侧;电话:0352-2111888)
  三、培训人数及标准要求
  (一)培训人数:每省限报3人。
  (二)培训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及相关国有博物馆或文博单位。
  (三)培训对象:主管展览策划与陈列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四、选拔方式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物主管部门按照培训要求及名额推荐参培单位并转发培训通知。
  (二)根据培训通知,参培单位推荐选定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填写《报名申请表》及《回执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培训工作组(电话:0352-3206805,传真:0352-3206818,电子邮箱:ygskbgs@163.com)。
  (三)按照通知要求,学员报到,组织实施培训,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培训考核,做好培训评估。
  五、培训费用
  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培训费由国家文物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物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员的组织选拔和管理工作,确保学员按时报到、返岗,培训后应做好培训的评估和总结工作。
  (二)学员培训结束前请提交一篇关于展览策划或陈列设计方面的电子版文章(1000字以上),发至zhcpx1@sina.com,作为培训考核的一项内容。
  (三)培训期间,安排有展览推介内容。若本单位有展览推介项目,请准备5分钟PPT简介,发至zhcpx1@sina.com,也可携带本单位简介、展览简介纸质文件在教室展示交流。
  (四)学员要端正思想认识,合理处理工学矛盾,全身心地投入培训。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对学员的课堂考勤与考核管理,对于考核合格的学员,核发国家文物局《业务培训证书》。
  七、注意事项
  (一)请按要求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及《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5月13日前发至培训工作组,盖章原件及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报到时统一上交。
  (二)培训工作组统一协调安排接送机(站)事宜,请把详细的往返航班或车次信息及时发至培训工作组。
  (三)为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我们创建了“2016年展览策划培训班”QQ群,群号为“390357514”,进入群后请将群名片修改为单位简称加真实姓名。
  (四)培训通知的有关电子版文件请进入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aec1971.org.cn)或QQ群文件里下载。
  (五)大同市五月底温度适宜,请根据天气情况合理携带衣物及生活用品。
  八、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联系人:
  孙鹏:18612133650    张沁芳:13810372586
  电话兼传真:010-64018489 / 64015439
  电子邮箱:zhcpx1@sina.com
  培训工作组联系人:
  宣林:13303524951   赵昆雨:13803426406    
  电话:0352-3206805
  传真:0352-3206818
  电子邮箱:ygskbgs@163.com 
  附件:1.报名申请表
  2.回执表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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