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中国文物交流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系国家文物局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组织和承办文物出境展览和境外来华展览,开展文物、博物馆领域的国际合作、学术研究与交流,为主管部门提供文物外事保障服务,组织专业培训,提供信息咨询、文物衍生品开发服务等。查询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的详细信息请登录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

  二、招聘计划、岗位、职责及专业要求

  (一)计划招聘编制外项目聘用人员3人。

  (二)岗位及职责:

  文秘(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1人):主要负责公文处理、人事及档案管理等;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八级及以下,2人):主要负责文化产业政策研究与管理,文博创意产品开发及市场推广,展会组织,专业培训。

  (三)专业要求:文博(考古、历史)、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相关专业。

  三、资格条件

  (一)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应届往届不限;

  (二)户口:京内京外不限;

  (三)年龄35周岁(截至201671日)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人际沟通及团结协作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六)品行端正,热爱文博事业,身体健康。

  四、招聘工作实施程序、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sach.gov.cn)和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同时发布,公告有效期至2016920日。

  (二)报名及接收简历。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下载附后“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一并发至电子邮箱bgs@aec1971.org.cn。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务必为“专业+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92024:00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接收简历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四)笔试。

  1.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发表论文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复核。笔试后相关复印件留存。

  2.考试地点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与技能等。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以招聘岗位3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使用统一试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应聘者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单位安排到指定的北京市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诚信记录。

  (八)确定拟聘人员。中心主任办公会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正式聘用。公示无异议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照单位相关规定享受编制外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十)备案。录用情况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关注招聘单位的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011559

  联 系 人:高李洋、崔馨元

  电子邮箱:bgs@aec1971.org.cn

  投诉电话:010-64013369

  附件下载: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