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九届文物交流学术培训——“展览策划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加强展览策划人才培养工作,促进文物展览对外交流合作,由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与河南省文物局共同承办的第九届文物交流学术培训——“展览策划培训班”拟于今年4月在河南郑州举办。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4月16日至21日(16日报到、21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中州国际饭店(河南博物院对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71号,电话:0371-60950885)
  三、培训人数及标准要求
  (一)培训人数:每省限报2人。
  (二)培训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及相关国有博物馆、文博单位,可有重点地向没有参加过此类培训的地市博物馆倾斜。
  (三)培训对象:主管展览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策展人。
  四、培训费用
  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标准要求,培训费由国家文物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五、选拔方式及要求
  (一)受国家文物局委托,由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物主管部门发培训通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物主管部门要做好学员的组织选拔和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及名额推荐本辖区的参培单位。
  (三)参培单位推荐选定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培训人员提交一篇关于展览策划方面的电子版文章(不少于2000字),连同《报名申请表》及《回执表》于2017年4月10日前发至培训筹备工作组。
  (五)根据通知要求,学员按时报到、返岗,合理处理工学矛盾,全身心投入培训,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请假。培训结束后,学员要向单位汇报培训的有关情况及收获体会。
  (六)严密组织实施培训,严格培训纪律规定,加强对学员的课堂考勤与考核管理,对于考核合格的学员,核发国家文物局《业务培训证书》。
  六、有关事项
  (一)我们统一协调安排接送机(站)事宜,请把详细的往返航班或车次信息及时发至培训工作组。报到时,每名学员提交本人两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二)培训期间,组织安排有策展交流会,可阐述自己近年来的一个成功策展案例与思路,分享自己的策展故事与心得。若作发言,请准备5-8分钟PPT简介,于2017年4月10日前发至培训筹备工作组。培训现场设有文件资料交流区,也可携带本单位简介、展览项目推介纸质文件在此进行展示交流。
  (三)为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我们创建了“2017策展培训班”QQ群,群号为“309101475”。培训通知的有关电子版文件请进入QQ群文件或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http://www.aec1971.org.cn)里下载。
  七、联系方式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联系人:
  刘家朋:15701069779孙鹏:18612133650
  电话兼传真:010-64018489
  电子邮箱:zhcpx1@sina.com
  培训筹备工作组联系人:
  陶亮:13623851976:石磊:15839352000     
  电话:0371-63511057
  电子邮箱:249997320@qq.com
  附件:策展培训-报名表

               回执表

               培训正式通知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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