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关于公开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2

  为满足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发展需要,确保采购程序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中心拟公开遴选一家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心提供为期三年的常年招标代理服务。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中心采购需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采购文件;
  2、发售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澄清、修改和把关,确保采购文件中的各类条件(专业技术条件除外)设置和运作过程符合政府采购以及招标投标有关规定;
  4、审查供应商资格;
  5、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
  6、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谈判、询价小组;
  7、组织采购程序;
  8、协调中心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事宜;
  9、根据中心委托处理供应商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质疑、投诉事宜;

  10、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谈判☑询价☑商务谈判☑其他。如果在采购过程中采购方式发生变化,以有关部门批准的方式为准。
  二、资格条件
  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已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4、具有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或评审及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5、具备编制相关文件和组织评审的相应专业力量;
  6、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网站查词的投标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7、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请有意参与遴选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递交应答文件。主要提供以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企业简介;
  ③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质证书);
  ④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⑦近三年为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相关业绩;
  ⑧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报价。
  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正二副应答文件。
  (二)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遴选项目名称、参与遴选机构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四、遴选方式
  (一)报名截止后,为确保遴选质量和效率,当报名参选的机构大于5家时,由中心遴选工作小组从报名参选的机构中选出5家机构作为候选机构;当报名参选的机构少于或等于5家时,直接作为候选机构参评。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遴选工作小组将电话通知是否作为候选机构参评。
  (二)我中心遴选工作小组将履行中心遴选工作程序,组织专家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中标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其他要求
  (一)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后如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招标任务,我中心有权重新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六、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请有意参与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于2019年8月1日09:00至2019年8月9日17:00期间,将密封的材料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北大红楼312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高女士,64011559,13426063363。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
  2019年8月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